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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孝文本纪(见解与大纲)

《史记》孝文本纪

孝文帝从代国来京城登基,在位二十三年,宫室、园林、狗马、服饰、车驾等等,什么都没有增加。但凡有对百姓不便的事情,就予以废止,以利民生。文帝曾两次下诏,开放皇家园林的池泽,供百姓种庄稼,并抽调三千名宫女,赏赐给没有妻子的单身汉。他还经常巡视各地,安抚百姓,体察民间的疾苦。

文帝从代国到京城时,车驾经过渭桥,有一人突然从桥下跑出来,使文帝乘坐的车马受到惊吓。于是文帝命令侍从将这个人抓起来,交给廷尉治罪。廷尉奏报说:“这个人犯了跸越罪,应受死刑。”文帝说:“这个人之所以惊吓我的马,也许是因为他听说了我畏惧匈奴,担心我的车驾受损,才这样做的吧。再说,像这样的百姓,竟然如此关心我,我为什么要杀他呢?”于是文帝命令廷尉放了这个人。

文帝在位时,曾有一位新丰的仓令淳于意犯罪,应当受刑,诏令押送他到长安。太仓公没有儿子,只有五个女儿。他被押走时,骂道:“生女儿不生儿子,遇到紧急情况,一点忙也帮不上!”他的小女儿缇萦听了这话,非常悲伤,就跟父亲一起到长安去。她找到皇帝上书说:“我的父亲做官时,齐地的人都说他廉洁公平,如今犯了罪,应当受刑。我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复生感到悲痛,受刑致残的人也不能再长出新的肢体,即使想改过自新,也没办法了。我愿意被收入官府,做个奴婢,来赎父亲的罪,让他能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”汉文帝看到上书后,很怜悯和同情缇萦的孝心,就下诏说:“我听说虞舜时,有个犯人叫皋陶,他犯了罪,但虞舜却想让他活着改过自新。现在淳于意犯罪应当受刑,我怜悯他,想让他活着改过自新。”于是下令赦免了淳于意的罪,并任命他做了宫廷里的宦者。

文帝又怜悯淮南王刘长,刘长因为谋反的罪被流放到蜀郡严道县,途中死去。文帝知道这件事后,就杀了几个参与审理此案的官吏,并封刘长的四个儿子为列侯。刘长的妃子们如果嫁给别人的,文帝又命令有关部门都免去了她们终生的徭役。

孝文帝后元六年,文帝病了,病情日益严重。他就任命宋昌为卫将军,统领南北两军,又任命周亚夫为车骑将军,驻扎在细柳;任命皇子刘礼为郎中令,统领皇宫的警卫。文帝又告诫说:“如果突然发生紧急情况,不要派人来找我请示。你们只要按照军法去做就行了。”又任命中尉周勃为太尉,掌管全国军队。

后元七年夏,文帝在未央宫逝世。遗诏说:“我听说天下万物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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